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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师范学院低值易耗(耐用)品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

时间:2020-09-21 09:23:31  作者:  来源:

忻州师范学院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规定

 

为落实“放管服”的要求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管理,简政放权,明确主体责任,发挥各单位的主体作用,提高购买透明度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现对学院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特点是价值低、品种多、数量大、易损耗。

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价在1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

二、各单位是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管理主体,自行管理本单位所购的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对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购入、领用、库存进行专人登记和管理,设立备查台账。各单位通过校园网络的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入库,打印入库单后直接到计财处报销,不再到资产管理处入库。

三、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在资产管理系统提交的明细进行信息化备案管理和系统管理。

四、审计处对各单位的低值耐用品、易耗品进行审计监督管理。

五、本规定从2020年资产管理处实行资产管理系统平台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忻州师范学院低值耐用品和易耗品入库办理流程图

 

忻州师范学院

20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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