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购【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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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遵照《2022-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晋财购[2022]3号)《忻州师范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3年货物类采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
本次主要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可以用部门经费采购的货物。
二.要求
1.各单位在填写忻州师范学院货物类政府采购申报表(附件1)时,表中各栏务必逐项填写准确、清楚。经费来源要按照学院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进行填报。
2.各单位需配合资产管理部完成采购工作,在领取货物时交回入库单和经费确认单(附件2)。
3.上述相关文件可登陆资产管理部网站查询。各单位申报时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4月14日前将纸质版报回资产管理部招标采购办公室(行政楼南楼111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xzsfxyzcglc@163.com。
附件1:忻州师范学院货物类政府采购申报表
附件2:2023年经费确认单
资产管理部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