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资产办【2021】10号
各单位: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转发给大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制范围为我院凡是在2022年度购置(新建)房产、土地、车辆及单项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资产,需各单位上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上述范围以外的新增资产配置,2022年度暂不列入编制范围。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请示分管院领导后认真填写《忻州师范学院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于2021年7月8日下班前以交回,教学单位交于教务处郝爱峰老师,其他单位交于资产管理处周世燕老师,逾期不报的2022年度将不列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影响项目实施。
附件:
1. 山西省教育厅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2.
忻州师范学院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xlsx
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