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报送新校区搬迁资产目录清单的通知
资产办【2021】9号
各单位:
新校区搬迁在即,为了更精准的统计搬迁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除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工会、审计处、科研处、计财处、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基建处、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处、五台山文化研究中心、电子系外,其余各单位需要把《搬迁资产目录清单》和《留置资产目录清单》在3月份报送的基础上重新进行细化盘点和精准统计。
请需要报送的单位认真逐项填写《搬迁资产目录清单表》《留置资产目录清单表》,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至资产管理处306室。此次报送的《搬迁资产目录清单表》和《留置资产目录清单表》将作为各单位资产清查和新校区搬迁后资产核查依据,请各单位要在所填表中认真备注清楚本单位清点后的各类资产情况;要注意分类统计,重点是进行实物盘点。统计过程中资产编号不清楚或有特殊情况的可及时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在清点资产过程中各单位有已达到使用年限并无使用价值的资产,请及时填写《忻州师范学院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提交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根据工作进度,将于近期启动我院第三批固定资产处置,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交回《忻州师范学院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纳入学院第三批资产处置清单中进行处置。
如未按要求进行认真清点和未报送统计情况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杜晋芳(电子版以钉钉发送)
联系电话:3339075(668741)
附件:
1.《搬迁资产目录清单表》
2.《留置资产目录清单表》
3.《忻州师范学院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
资产管理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