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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通知

时间:2018-04-18 00:00:00  作者:  来源:

各单位:

按照国有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各单位需确定一名资产管理员,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要求

资产管理员主要负责本部门资产情况的登记、清查、汇总、上报等工作;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管理员报送数据的审核工作各单位需在4月20日午12时前把资产管理人员详细信息(见附件一)报资产管理处综合科(综A306)存档。

二、基本条件

资产管理员1名:学院在编职工

分管领导1名:本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

资产管理处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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