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院2019年财务预算已下达,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列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19】2号)精神,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增强政府采购意识,树立预算约束执行的采购导向,坚持厉行节俭的相关规定,按照“应编尽编、应列尽列”的原则,在预算中列明政府采购预算。
二、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各单位应当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并填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各单位不须编列政府采购预算,不需遵循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三、各单位应合理安排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明确采购需求、细化采购品目,在预算编制系统内逐项细致地编制和列明政府采购预算内容,努力做到政府采购预算编列的准确、完整、详实。
未编列政府采购预算或采购预算编列与采购执行名实不符的政府采购项目,资产管理处不予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列中,各单位须依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政府采购品目》、以及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统一标准和规范编码,通过预算编制系统自动判别和采购单位自主判别政府采购项目,据实编列政府采购项目的主要或关键品目的名称、数量、资金属性及规模、采购政策落实情况等政府采购内容。对于暂时难以明确细化有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各单位可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表相应栏内填写为“其他”,在政府采购实施中再予以明确细化。
五、使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也视同财政性资金,须编列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且无法进行清晰分明的,须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并在政府采购预算表备注栏中注明为“混合资金”。
六、请各单位迅速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研究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列工作,于6月17日上午下班前将《忻州师范学院政府采购预算编列表》(附件一)纸质版报回设备科(明德楼306),电子版发送至105872564@qq.com,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11日
附件一:忻州师范学院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表
忻州师范学院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表
单位(部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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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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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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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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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