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购【8】号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做到采购工作留痕和资料完整,现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如下:
一、综合管理科为档案管理部门。
二、管理原则为“一项目一档案”归档。
三、档案资料顺序:
1、资产管理处采购项目登记表
2、项目论证报告
3、大型仪器论证报告(如项目含有)
4、项目备案审批表及清单(校内)
5、项目需求表
6、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及进口产品主管部门意见(如项目需要)
7、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如项目需要)
8、招标文件
9、中标公告
10、采购合同
11、验收报告
四、综合管理科按照学院档案移交时间定期办理移交档案手续。
资产管理部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