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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货物类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0-10-20 09:37:04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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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货物类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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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遵照《山西省2020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晋财购〔2020〕1号)《忻州师范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0年货物采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

各单位需要采购的货物凡属于“山西省2020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目录中实行电子直购、竞价的均应进行申报。

二、采购程序

1、采购计划报送。各单位确定采购清单后在经费允许使用的情况下填写“忻州师范学院货物类政府采购申报表”,于每月25日前将纸质版报回资产管理处综合科

2、审批。资产管理处汇总各单位采购需求并填写项目备案申请表按流程进行审批。如超过规定数额项目,需填写审计委托立项书。

3、备案。资产管理处根据采购计划向山西省财政厅进行备案。

4、采购。按照拟采购目录和采购要求,结合各单位采购意向,资产管理处统一在电子卖场发布直购(竞价、询价)信息

5、合同签订。订单成交后,电子卖场自动按照电子订单确定的商品信息、服务内容、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内容自动生成电子合同。

6、商品验收。供应商根据合同进行供货,各单位在收到货品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发现产品问题及时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7、入库。各单位需要在收到货品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入库手续。

8、付款。各单位需交回经费确认单,资产管理处凭确认单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三、要求

1、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协议供货的要求,各单位申报货物原则上不允许申报“山西省2020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目录中实行电子直购(竞价、询价)“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试行品目目录”之外的产品

2、各单位在填写附件时,表中各栏务必逐项填写准确、清楚。 经费来源项目要由各单位负责人按照学院有关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填报。

3、上述相关文件和目录要求可登陆资产管理处网站查询。各单位申报时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邮箱:xzsfxyzcglc@163.com。

联系人:白莹、马晋杰   电话:0350-3339075

 

附件1:忻州师范学院货物类政府采购申报表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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